实验实训室安全知识教育

2023-03-08 14:14:08 

实验实训室是学校探索求实的重要场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在实验实训室里学习知识、提升实践能力,同时也要时刻牢记安全知识,增强师生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实验实训室安全守则

1.进入实验实训室必须学习并遵守实验实训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类记录。

2.实验实训室内严禁吸烟、饮食、睡觉、嬉闹、穿拖鞋、使用明火电器和电暖气等取暖设备,禁止放置与实验实训室无关的物品;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3.了解实验实训室潜在的风险和应急方式,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熟悉紧急情况下的逃离路线和紧急应对措施,清楚急救箱、灭火器材、紧急洗眼装置和冲淋器的位置。

4.实验实训室内各种物品应摆放整齐,保持整洁和地面干燥,及时清理废旧物品,保持消防通道通畅。

5.实验实训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进行危险实验时至少2人在场;合理安排实验时间,如需在晚上以后开展实验,须提前申请。

6.实验实训中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实验,向指导教师或实验实训室负责人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得冒险作业。

7.实验实训结束后,应关闭仪器设备,将物品归位,最后离开人员必须检查并关闭实验室水、电、气、门窗等。

8.一旦发现火灾、盗窃等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根据情况启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向学校保卫部报告。

二、实验实训室安全要点

(一)用电安全

1.实验实训室电路容量、插座等应满足仪器设备的功率要求;大功率的用电设备需单独拉线。

2.不得擅自拆、改电气线路、修理电器设备;不得乱拉、乱接电线等。

3.禁止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接线板不宜直接置于地面。

4.使用电器设备时,应保持手部干燥。当手、脚或身体沾湿或站在潮湿的地板上时,切勿启动电源开关、触摸通电的电器设施。

5.仪器设备不得开机过夜,如确有需要,必须采取预防措施。

6.发生电器火灾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再用水或灭火器灭火。在无法断电的情况下应使用干粉、二氧化碳等不导电灭火剂来扑灭火焰。

7.发生触电,应尽快让触电人员脱离电源,立即关闭电源或拔掉电源插头。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迅速将其移到通风干燥的地方仰卧,若触电者呼吸、心跳均停止,应在保持触电者气道通畅的基础上,立即交替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按压等急救措施,同时立即拨打“120”,尽快将触电者送往医院,途中继续进行心肺复苏术。

(二)用水安全

1.了解实训楼自来水各级阀门的位置;水龙头或水管漏水、下水道堵塞时,应及时联系修理、疏通。

2.杜绝自来水龙头打开而无人监管的现象。

3.定期检查冷却水装置的连接胶管接口和老化的情况,及时更换,以防漏水。

4.实验实训室发生漏水和浸水时,应第一时间关闭水阀。发生火灾或水管爆裂时,应首先切断室内电源,转移仪器防止被水淋湿,组织人员进行清除积水,及时报告维修人员处置。

(三)实验实训室化学品安全要点

1.化学品保存

1)所有化学品和配制试剂都应贴有明显标签,杜绝标签缺失、标签信息不全等混乱现象。

2)存放化学品的场所必须整洁、通风、隔热、安全、远离热源和火源。

3)化学品应密封、分类、合理存放,切勿将不相容的、相互作用会发生剧烈反应的化学品混放。

4)实验室不得存放大量试剂,用多少领多少,严禁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及强氧化剂。

5)据不同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分类储存,并采用相应的储存设备;危险化学品实行双人领取、双人运输、双人双锁保管、双人使用、双人记录五双制度,并切实做好相关记录。

2.化学品使用

1)进行实验前应先阅读使用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安全周知卡,了解化学品特性,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实验时严禁佩戴隐形眼镜,应佩戴防护眼镜,穿着适合的实验工作服、长衣长裤、袜子及采用其他防护措施。

3)严格按实验规程进行操作,在能达到实验目的的前提下,尽量少用,或用危险性低的物质代替危险性高的物质。

4)保持工作环境通风良好。使用化学品时,不能直接接触化学品、品尝化学品味道、把鼻子凑到容器口嗅闻气味。

5)禁止从校外带入来源不明的化学品在实验室使用;不准外借化学品,任何人不得将其带出实验室。

三、个人防护要点

1.实验实训人员应根据需求选择合适的防护用品;使用前,应确认其使用范围、有效期及完好性等,熟悉其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

2.按需要穿着质地合适的长袖实验服或防护服。

3.按需要佩戴防护眼镜(如进行化学实验、有危险的机械操作等)。

4.进行化学、高温实验时,不得佩戴隐形眼镜。

5.特殊场所按需佩戴安全帽、防护帽、长发不散露在外。操作机床等旋转设备时,不穿戴长围巾、丝巾、领带等。

6.按需佩戴防护手套(涉及不同的有害化学物质、高温、低温等),并正确选择不同种类和材质的手套。

7.在特殊的实验实训室配备和使用呼吸器或面罩(如有挥发性毒物、溅射危险等),并正确选择种类;呼吸器或面罩在有效期内,不用时须密封放置。


教务部

                                                    202337


版权所有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务部 联系电话:020-61230806 邮编:51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