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3-06-12 11:37:45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做好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进一步加大教学改革力度,在总结往届教育教学成果奖工作基础上,学校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实施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深化立德树人,以全面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协同创新为引领,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机制创新为重点,以条件建设和教学管理制度改革为保障,总结教学改革成果,推进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加快培养适应区域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和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为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培育建设原则

(一)问题导向

教学成果建设培育要以问题为先导,重在解决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问题,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突破。培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满足地方、政府、社会、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

(二)协同培育

要以协同创新为引领,整合校内专业、课程、实训室等资源,推进校内协同育人;与政府、企业、行业、科研院所和其他高校合作,鼓励与外省市高校、高水平大学合作培育,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要求

校内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新一轮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建设工作,统筹规划、协调好各类各层次项目的遴选和培育方案,为申报推荐国家和广东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目奠定扎实的基础。培育项目确定后,学校将组织中期检查和交流,确保培育成效。

四、立项形式

采取限额(见原则性意见)、资格审查的形式,符合立项资格条件的,经专家评审、学校审议后予以立项。

五、其他事项

(一)明确具体工作联系人。请各部门于6月20日前将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4)发至电子邮箱:2013008044@gdip.edu.cn。

(二)申报时间与材料要求:

1、纸质版材料需于2023年9月19日前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材料清单:申报项目汇总表(盖章版)、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支撑项目省级以上立项正式文件或相关佐证材料一份。

2、电子版:由申报部门通知申报项目汇总表上的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9月25日前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质量工程项目平台(http://gdqy.zlgc2.chaoxing.com/)上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工作。填写说明详见广东轻工质量工程平台申报指南(见附件5)。

各申报部门及项目负责人需在截止日期前将上述材料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麦丽妮,电话:15917369899)


附件:

1.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2.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

3. 2023年度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4. 培育项目申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5. 广东轻工质量工程平台申报指南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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