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扎实推动学校专业建设,现启动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请各二级学院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相关工作,把好质量关,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以《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1号)、《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原则性意见》(含职业本科、高职专科)、《国家专业教学标准》(2025年发布)等文件为制(修)订依据。
2.在保证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相对稳定基础上,各专业要围绕“新工科”“新文科”、专业群建设等要求,进一步完善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并针对2024级仍存在的一些细节问题展开本次修订工作,优化后的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应符合专业群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和专业群服务面向,培养目标上能够反映学生毕业后3年左右在职业和专业领域的总体水平。
3.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应有行业企业专家,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和学生(毕业生)等参与,并经学院专业建设委员会论证通过、学校审议通过,方可实施。专业教研室完成修订后,提交二级学院教学负责人,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修订内容进行论证,组织人员审查和校稿。
4.已列入2025年招生计划的专业(含分类培养模式试点专业),必须选用2025年专用模版制(修)订培养方案,切勿用错模版。所有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必须依据教育部公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4年)。
5.各二级学院成立人才培养方案工作审核小组(4-6人),由学院院长任组长,明确小组各成员职责与分工,经小组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定稿,提交教务部。定稿后的人才培养方案将作为指导教学的纲领性文件,不得随意更改或调整。
二、材料提交要求
时间 | 材料清单 | 对象 | 备注 |
4月10日 | 2025级职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 | 职业本科所在二级学院(8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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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 | 2025级高职专科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 | 10个二级学院 | 含专业群、卫星专业、中高职贯通、现代学徒制、中外合作办学等模式 |
5月27日 | ①党政联席会议纪要;②专家论证意见表;③审核意见表;④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版+纸质版) | 10个二级学院 | 教务部拟于5月中旬左右初审后返还 |
工作联系人:冯老师(637983)、沈老师(663649)
附件:
1.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模版(不挂网、单独发放);
2.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明细表;
3.《2025级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原则性意见》(不挂网、单独发放);
4.专家论证意见表、审核意见表
教务部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