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境外原版教材使用管理情况审查工作的通知

2023-12-08 09:11:21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境外原版教材检查工作的的要求依据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粤轻院教2018〕051号),我校将开展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境外原版教材使用管理情况审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确保境外原版教材使用管理工作翔实彻底现将有关事项布置如下:

一、清查工作要求

(一)清查范围

计划在2023-2024学年第2学期进入课堂新增使用的境外原版教材,包括境外出版的教材(外文版和中文编译版)、外国作者在中国大陆出版的教材(外文版和中文版)、中外合作编写的教材以及相关的教参、校印讲义、电子材料等。已上报审查并通过检查的教材不纳入检查范围,不需重复报审。

(二)审查要点

各教学单位成立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教研室主任等人组成,重点审查是否符合国家境外原版教材选用原则,即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遵循“观点导向正确、适合学科专业特点、社会公认优秀”的原则,是否存在质量和价值导向等问题的教材,是否存在政治风险点。

二、具体工作及完成时间安排

1. 12月13日下午17 :00前完成。请任课老师提前做好将计划使用的境外原版教材予以上报,各教研室按照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本专业开课计划,填写《2023-2024学年度第2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与教材原件(含教学资料)一起交到所在的教学单位进行审查。

2.12月15日下午17:00前完成。教学单位组织审查小组对计划进入课堂使用的境外教材进行逐一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和结论,将审查后的《2023-2024学年度第2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情况统计表》电子稿发至教务部郑丽珍老师校内邮箱(2017016048@gdip.edu.cn),同时一并提交统计表纸质版( 党总支书记签字且加盖教学单位公章)与教材原件到南海教材室。对清查后确定下学期没有使用境外教材(含教学资料)的教学单位,也需在统计表上写明清查情况,电子版与纸质版提交要求与上述一致。

3. 教务部教材室负责汇总全校《2023-2024学年度第2学期境外原版教材使用情况检查统计表》,组织进行集中审核,最后对各教学单位清查的做法、审查过程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总结,附审查统计表一起报送至省教育厅职终处。经过审查的境外原版教材可作为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教材使用的依据,凡是本次不进行申报审查的新增境外教材(含教学资料),一律不得在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报订和使用。对于应申报而未进行申报、审查的,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按照上述时间准时提交相关材料,切勿拖延。

(工作联系人:教务部郑丽珍老师,电话:689501)


附件:2023-2024学年度第2学期境外原版教材检查情况统计表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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