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双高”建设工作要求,按照统筹规划、产教融合、资源共享、注重效益、持续建设的原则,建设一批资源共享,集实训、教学、科研与技术服务、技能鉴定、产教融合于一体的多功能高水平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特开展2022-2023年校级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含实训基地、公共实训中心和虚拟仿真实训中心)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附件以最新通知为准:
一、认定项目
2022-2023年校级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包括:实训基地、公共实训中心和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实训基地面向专业开展认定工作,公共实训中心和虚拟仿真实训中心面向专业类别或专业群开展认定工作。每个二级学院最多可申请认定各类基地各一个,以往已认定校内实训基地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二、认定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根据《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校级校内实践教学基地认定评审指标》(附件1),组织推荐基地,撰写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相关支撑和佐证材料。
(二)推荐材料清单及要求:1.申报书(附件2,每个基地1个,word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2.推荐汇总表(附件3,word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3.支撑和佐证材料(电子版)。
(三)报送材料时间:相关纸质版材料于2023年4月27日前报送至教务部,电子版材料于2023年4月27日前发至邮箱(jwsx@gdqy.edu.cn)。
三、认定方式
校级校内实践教学基地采用按标准评审认定,教务部将按照《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年校级校内实践教学基地认定评审指标》,经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分数70分以上的,将给予认定为校级校内实践教学基地。
四、联系人
联系人:罗羽涵
联系电话:19867684651
邮箱:jwsx@gdqy.edu.cn
办公地址:广州新港校区办公楼307
附件:
1.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年校级校内实践教学基地认定评审指标
2.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年校级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申报书
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2023年校级校内实践教学基地推荐汇总表
教务部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