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提交研讨会材料:系部研讨会召开后,研讨论文及研讨会记录(包括论文汇总表,照片1-2张)以院、系、部门为单位(不直接接受个人材料),于2015年5月28日前统一交送电子版和A4纸质稿件各一份到高职教育研究所(工业实训中心A5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