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

2024-03-21 17:25:58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做好 2024 年“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实施工作,学校组织20241+X证书制度试点(2024年第二批次)备案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范围

教育部公布的四批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证书目录及标准详见教育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 (简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平台”,网址: https://vslc.ncb.edu.cn/)

二、工作程序

1.根据已公布的四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目录中,结合学院实际选择符合专业建设目标、适应专业人才培养方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开展试点工作。

2.开展证书项目论证工作,用二级账号登录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平台提出项目备案申请,并在平台中上传加盖学校公章的项目备案表(附件1,盖章扫描件)、论证报告(附件2,盖章扫描件)。往年已开展试点的证书,如无新增试点专业且无其他重大变化的,可直接上传原论证报告。

三、工作要求

1.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将“1+X证书”制度实施作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推动将证书所体现的行业企业岗位技能标准融入人才培养过程。

2.各二级学院于202449日前按通知要求组织做好项目论证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平台填报工作。登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平台中填报拟申报的证书及相关信息,并上传加盖学校公章的项目备案表(附件1,盖章 pdf扫描件)、论证报告(附件2,盖章 pdf扫描件)

联系人:赵老师635259)。

 

附件1.20241+X证书制度项目备案表

附件2.20241+X证书制度项目论证报告

附件3. 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试点院校)操作手册

 

 

教务部

202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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