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孝春,男,系我校艺术设计学院环境艺术设计专业2018级学生,该生因母亲病重,需要照顾,申请转出至母亲治病所在地和父亲工作所在地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习。
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转学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学校办公会决议,同意该生的转学申请,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
若对该生转学持有异议,请书面向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0757-88576199,梁老师。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