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顶岗实习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2019-05-08 11:01:14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评优评先管理办法(试行)》和学校工作计划,现根据该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顶岗实习评优评先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优秀顶岗实习学生”、“优秀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评选推荐

“优秀顶岗实习学生”、“优秀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评选采取个人申报、二级学院依据管理办法中的评选基本条件和程序组织评选推荐,提交教务处审核并公示。

各二级学院以不超过当年实习生总数的5%、指导教师总数的10%的比例组织评选本单位优秀顶岗实习学生和优秀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参评教师必须是参加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顶岗实习指导的教师,满足评选基本条件,教学效果好,教学管理规范。

二、“优秀实习工作先进单位”评选

“优秀实习工作先进单位”评选采取二级学院申报、教务处初审、专家集中评审等方式,评选出3个“优秀实习工作先进单位”。

参与申报的二级学院须认真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和学校要求,认真开展顶岗实习教学和管理工作,管理成效明显。

三、提交资料时间

(1) 为了保证优秀实习学生可以在毕业前拿到证书,各二级学院于2019年6月10日前提交《优秀顶岗实习学生申报表》及个人顶岗实习报告(附件2);

(2) 6月30日前提交《优秀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评选申报表》(附件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4)及相关作证材料。

纸质版资料提交到教务科(办公楼303室),电子版资料同时发送邮箱2007108031@gdip.edu.cn。

联系人:陈天宏、别文群

附件:

1、《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评优评先管理办法(试行)》

2、《优秀顶岗实习学生申报表》

3、《优秀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评选申报表》

4、《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

教务处

2019年5月8日

附件1: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评优评先管理办法(试行).docx

附件2:优秀顶岗实习学生申报表.docx

附件3:优秀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评选申报表.docx

附件4:实习管理先进单位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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