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学生实习备案工作的通知

2019-05-21 09:36:23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院校学生实习备案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9〕112号)文件要求,现就2019年学生实习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2017-2019级学生实习安排

二、备案内容:

(1)顶岗实习时长突破《规定》第十条“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

(2)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突破《规定》第十六条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三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于6月7日前将《高职院校实习备案论证情况表》(附件1)、《高职院校实习备案论证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文件、协议原件扫描件发到邮箱2007108031@gdip.edu.cn

凡未备案或未通过教育厅审核通过的,二级学院安排统一学生顶岗实习或跟岗实习时,不得突破《规定》第十、十六条关于“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三不得”要求。

联系人:别文群、陈天宏 电话:630569、633389。

附件: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院校学生实习备案工作的通知》

《高职院校实习备案论证情况表》(附件1)

《高职院校实习备案论证情况汇总表》(附件2)

教务处

2019年5月21日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院校学生实习备案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doc

附件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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