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2019-07-26 10:18:53 

各二级学院(部):

为保证排课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按时完成2019-2020学年第1学期各班《教学任务(理论课、实践课)》、《教学进程表》的落实和填报工作,现对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务员工作布置如下:

一、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任务

统筹组织本二级学院(部)教学任务落实工作,指导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教研室主任任务

根据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任课教师资格审查办法(试行)(粤轻院教〔2015〕45号),选聘符合任课条件的教师作为课程任课教师,负责审查《课程任课教师资格审查表》【其中,专任教师以往学期任该课已审查过的,本次可免于审查;坐班制人员(含行政人员、教辅人员、辅导员)兼课,必须填写《课程任课教师资格审查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任课】。

第19周(7月4日)前,由教研室主任负责落实各类型课程教师授课任务及场地类型(其中场地类型由任课教师本人提供)。经开课部门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审核后交本部门教务员录入系统。(下企业进行专业实践的老师不予排课)

1.填表内容:请严格按下表所列的各项内容进行填报。

2.填表说明及要求:

(1)待聘教师:在本学期第19周未落实教师的课程,需计划分配好每个“待聘教师”任务,如机电技术学院可采用机电1、机电2 …作为暂定授课教师录入教务系统。

“待聘教师”一旦落实,必须及时报本开课部门教务员更正教务系统数据,同时报教务处排课老师,避免课表冲突。

(2)有教学任务安排由兼职教师任课的,必须一并录入教务系统。

(3)场地类型要求:必须严格按上表《场地类型要求》给出的各项进行√选项,要求授课教师本人提供,一经排课,不予更改。若有特殊场地要求,需在备注另行说明。

(4)合班上课: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周课时、起止周、考核方式五项内容必须完全一致,才可以合班上课,否则会造成系统数据出错。

特别提醒:“不同起止周”课程进行合班,各开课部门的教务员必需在教务系统重新更改“起止周”,任课老师务必参考《教学进程表》理论起止周进行授课。

(5)备注说明:用于填写特殊或特定场地要求、实验课连排、外聘教师排课时间等等,没有备注说明的,一经排课,不予更改。

(6)签名确认:要求任课教师本人签名确认授课任务(含合班、场地类型等信息),确保任课教师在假期做好备课工作。

3.排课说明及要求

(1)对多教师授课课程,针对课程学时、内容应有明确的分工与安排。

(2)对部分“工学结合课程”需安排在专业实训室进行的,如无法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具体场地,由各开课部门负责安排,并在开学前将上课课表通知到班级、授课教师、实训场地管理人员,并提交教务处备案。

(3)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需要,如教学做一体化课程或单次理论(实验)课超三节连上,任课教师本人需办理《单次理论或实验课超三节连上审批表》手续。没办理手续的,按一律按2节/次或3节/次标准排课。对于在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未按教学做一体化运行的课程,撤消连排安排,仍按2节/次或3节/次排课。

(4)对跨学院授课的教师须经所属学院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同意;对超出教学工作量的兼课教师一经排课后,不再作更换教师调整(多出部分作贡献)。

(5)根据学校管理要求,周二下午不排课;与教学例会相关的各行政、教辅部门人员和各教学部门的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不安排周一下午上课;学生工作行政部门人员不安排周一上课。

(6)凡是在机房上课的教师须在本学期结束前,按校区提供教学软件给计算机机房负责人,过期不提供,责任自负。

(7)各学院(部)安排课程,原则上每位老师任理论课(含理实一体化课程)不超过三门。

(8)为了实现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和追求教学运行接近最优化,各学院(部)在安排教学场地的时候,需明确教学场地的使用时间。如课程特点要求和教学需要在实验室完成的,需在教师授课任务表备注中说明场地的使用时间。

(9)不接受个人特殊排课申请。

三、各二级学院(部、处)教务员任务

1.收集新开课教师、行政人员的《课程任课教师资格审查表》,统一交教务处审批。

2.第20周(7月9日)前全部完成教师授课任务信息录入系统及核对工作,并按教师排序分别导出《执行教学任务(理论课)》、《执行教学任务(实践课)》,经任课教师签名确认,教学副院长签字后,一份交教务处审核,另一份则返回给各教研室。

3.录入数据步骤(系统中教学任务管理——计划任务安排)

第一步:选择课程;第二步:选择班级(单班或合班);第三步:选择教师(如果理论课选“多个教师”,需分别修改教师对应上课起止周);第四步:修正“起止周”;(1)修正“单班”起止周——同专业方向下第二个班的不同教学进程;(2)修正“合班”起止周——对“不同起止周”合班上课的教学进程。第五步:选择教室要求(如果理论课选“两种场地”,需更改周课时的录入格式);第六步:填写备注(填写外聘教师提出的上课时间、实验课连排信息等);第七步:检查录入数据无误后,导出数据。步骤如下:(1)检查录入授课信息正确及完整性;(2)检查录入格式;(3)导出数据。

特别提醒:若出现不是本开课部门的课,务必及时更正系统并转告对方部门排课,避免漏排。

四、学分制试点工作

根据学校一流高职工作任务安排,2017级试行学分制,选课课程包括通识基础类必修选修课(面向全体)、专业基础类专业群选修课(面向专业群)、复合拓展类学院选修课(面向二级学院),此类课程根据试行学分制的人数,在教务系统中“院系选课”模块单独添加任务开课,任务落实由开课部门负责,不须在专业计划中录入。

1.通识基础类必修选课课程

四选一、五选一课程分别由二级学院提供开课门数及班数,开课部门落实任务。

2.专业基础类专业群选课课程

由专业群专业间沟通开课,并提交开课门数及班数。

3.复合拓展类学院选课课程(面向二级学院)

(1)创新创业课程本学期仍暂由二级学院开设;

(2)三个协同中心开设的公共课程,由二级学院提供开课门数及班数,开课部门落实任务。

(3)其他专业任选课由二级学院开设。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执行教学任务格式表(理论课、实践课)

2.2019-2020学年学期校历

3.单次理论或实验课超三节连上审批表

4.课程任课教师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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