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度优秀实验员的通知

2021-12-20 09:45:22 

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了加强实验实训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调动全校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实验实训室的各项改革工作的开展,结合日常实训室检查,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优秀实验员”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评人员必须是直接从事实验实训管理工作的在岗实验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在我校从事实验实训室管理工作二年以上,且在工作中无有效投诉或违规现象;

(三)严格执行实验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规范、积极、主动、有条不紊,能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四)积极参加教务部组织的有关学习和培训,善于总结管理经验;

(五)谦虚谨慎,严以律己,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服务意识强,工作态度好,在师生中享有较高的评价;

(六)所管理的实验实训室在每月 “三清检查”的得分均在90分以上;

(七)全年无旷工、迟到、早退现象。

二、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采用本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和教务部考核相结合的评选方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2021年12月24日前,符合评选条件的实验员填写《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实验员推荐表》(见附件)交至所在单位。各单位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其工作表现及业绩等进行综合考评,填写推荐意见,按本单位实验员20%的比例(不足1人的按1人计)择优推荐候选人报教务部。

(二)2021年12月28日前,教务部将组织人员对申请人的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定,确定优秀实验员的人选。

三、评选比例与奖励方式

优秀名额为全校实验员的20%;学校授予“优秀实验员”称号。


教务部联系人:

广州校区:李晶,66767(手机短号)

南海校区:莫勇师,666080(手机短号)

电子邮箱: jwsx@gdqy.edu.cn


附件: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实验员推荐表



教务部

2021年12月20日


版权所有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务部 联系电话:020-61230806 邮编:51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