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度优秀教务员的通知

2021-12-22 11:05:14 

各二级学院(不含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体育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务管理队伍建设,促进教务管理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为全校教学活动的良性运作提供人力保障,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优秀教务员”评选,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评人员必须是直接从事教务管理工作的在岗教务员,包括二级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教务处专职教务管理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在我校从事专职教务管理工作一年以上,且在工作中无有效投诉或违规现象;

   3.有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并严格执行教务工作的各项管理规定;工作积极、主动、有条不紊,熟练操作教务管理信息系统,能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录入和输出各种教学信息,教学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能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能及时、准确地处理与日常教学有关的各类问题;

   4.能刻苦钻研业务,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安排,认真履行教务员工作职责,做到上传下达及时、落实到位,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教学管理工作,成绩突出;

   5.积极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有关学习和培训活动,善于总结管理经验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6.谦虚谨慎、严以律己,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服务意识强,工作态度好,在师生中享有较高的评价;

   7.全年无教学事故。

  二、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采用本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和教务处考核相结合的评选方法,具体程序如下:

   1.2020年12月24日前,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务员填写《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务员申报表》(见附件1)交至所在单位。

   2.各单位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2021年12月25日择优推荐候选人报教务处(广州校区办公楼303、南海校区教学楼1315)。申请人达不到评选基本条件的,不能推荐。

   3.2021年12月30日,教务处对申请人的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定,确定优秀教务员的人选并进行公示。

   三、优秀名额与奖励方式

  优秀名额为各二级学院(部)、部室教务人员总岗位数的20%,学校授予“优秀教务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附件: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务员申报表

教务部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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