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二级学院、部 (处、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职扩招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高职扩招类学生实施人才培养管理,制定《高职扩招类学生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校教职工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认真审阅稿件,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研讨,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和建议请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至:2005117005@gdip.edu.cn,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2日。
联系人:李思明,联系电话:020-61230183
教务部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