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学校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委员、教学科研工作教授咨询委员会的通知

2022-10-21 16:33:16 

学校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建设法治学校、健全各类工作委员会的通知》及《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章程》规定,我校学术委员会、教学科研工作教授咨询委员会近期将完成换届工作,现面向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遴选学术委员会委员。请各学院(部门)根据《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工作教授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按以下条件推荐学校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和教学科研工作教授咨询委员会人选,于1030日前将推荐表及相关材料交教务部沈倩老师处。

一、推荐办法

(一)十个二级学院推荐名额

每个二级学院经初步遴选、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推荐3名人选,原则上学院建设的专业群为单位推荐人选,每个专业群推荐不超过1名教授(二级学院领导按专业群推荐);

(二)相关部门推荐名额

职能部门及其他单位推荐1名人选。

二、其他要求

应参照按《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战略发展咨询委员会)章程》和《关于印发教授咨询委员会管理办法的通知》所规定的委员任职条件推荐。

三、资料报送

委员推荐人选均须填写《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推荐表》(见附件12),由推荐单位于20221030日前将盖章版纸质材料、相关党政会议纪要提交至教务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内邮箱2020080015@gdip.edu.cn

联 系 人:沈倩

联系电话:61230218


附件1: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附件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工作教授咨询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教 务 部

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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