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六届专业带头人终期考核并进行第七届专业带头人申报的通知

2023-03-14 08:34:01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快专业建设步伐,造就一支专业突出、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富有创新能力的专业带头人队伍,提高学校专业建设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意见》、《专业带头人遴选标准》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决定在对第六届专业带头人终期考核的基础上,进行新一轮的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终期考核

   2020年评选的第六届专业带头人任期已满,现对任期各项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标准依据《专业带头人遴选标准》(附件5)执行。请各专业带头人根据任期内实际工作情况,填写《专业带头人期终考核登记表》(附件1)。教务处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考核工作,考核为不合格档次的专业带头人,不再接受新一批专业带头人的申报。

二、第七届专业带头人推荐条件和要求

参见《专业带头人遴选标准》(附件5),并根据学校现有专业设置以及招生现有情况进行新一轮专业带头人申报。校级以上重点建设专业必须申报2名专业带头人(其中1名校内专业带头人,1名来自行业(企业)的校外专业带头人),其他专业为一名校内专业带头人。校内专业带头人填写《专业带头人推荐表》(附件2);校外专业带头人填写《校外专业带头人推荐表》(附件3)。

    三、时间安排

    2023年4月27日17:00前,请各二级学院将考核表、推荐表以及汇总表(含电子文档)报教务部306室,E-mail:2005111013@gdip.edu.cn ,联系人:冯老师。


附件:

1、专业带头人期终考核登记表

2、专业带头人推荐表

3、校外专业带头人推荐表

4、二级学院专业带头人信息汇总表

5、《专业带头人遴选标准》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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