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举办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校级学生技能大赛的通知

2023-03-28 10:21:04 

各二级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激发学生技能的兴趣和技能水平提升,遴选优秀参赛选手,学校拟定于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6月12日举办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校级学生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组织说明

1.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本单位赛项工作安排,成立技能大赛工作组对技能大赛进行统一领导,负责比赛的统一指挥与协调工作,按照赛练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使学生在技能大赛中得到锻炼和提升。

2.校级学生技能大赛由各二级学院(部)自行组织举办,包括宣传动员、报名、指导训练、举办比赛等各项工作。各二级学院(部)至少举办3个及以上赛项;各二级学院参赛学生应占所在学院在校生20%及以上。原则上于6月12日前完成2023年度校级学生技能大赛。

3.校级学生技能大赛赛项设置优先参考《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2022-2023年度省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大赛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参赛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附件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2024年广东省本科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赛项及承办单位的通知》(附件4)中的赛项设置,原则上《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参赛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3)中国赛项目对应二级学院(部)必需启动校赛(参照附件5《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技能大赛开赛参考项目》)。其他行业协会赛项设置需附上该赛项通知等相关文件。

4.校级学生技能大赛奖项设定:参赛30人以上设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20%;参赛30人以内设一等奖1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3人。其中一、二、三等奖由学校发证,优秀奖由二级学院发证。

5.根据参加校内专业技能类竞赛学生综测加分规定:每人每次加0.1分,获得校级一等奖另加1分,二等奖另加0.8分,三等奖另加0.6分,优秀奖另加0.4分。获得多项名次,按照最高成绩加分。综测加分由承办二级学院统一办理。

二、材料报送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部)于2023年4月24日前提交《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生技能大赛比赛方案》(附件6)电子版和纸质版。

2.请各二级学院(部)于2023年6月12日前完成校级学生技能大赛,并在比赛结束后3天内以学院为单位将《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生技能大赛参赛名单及获奖统计》(附件7)报送教务部。

3.各二级学院(部)及时召开交流研讨会,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为优秀选手参加省赛做好准备,并将大赛总结材料、比赛照片等材料报教务部。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伍舒华老师校内邮箱2015118005@gdip.edu.cn,纸质版交至新港校区办公楼307,联系电话:020-61230820/683405。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2022-2023年度省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大赛有关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参赛有关工作的通知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2024年广东省本科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赛项及承办单位的通知

5.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技能大赛开赛参考项目

6.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技能大赛比赛方案(模板)

7.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技能大赛参赛名单及获奖统计



教务部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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