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进一步加大教学改革力度,学校将对2020年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2020年立项校级教学教育成果奖培育项目共27项(附件1)。
二、结题验收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应对照申报书中的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填写《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验收登记表》(附件2),已完成的成果需提供相关佐证。此次验收不接受项目延期申请,达不到结题要求的项目按终止建设处理。
三、材料提交要求
1、验收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需签名盖章);
2、电子版材料:项目负责人登陆轻工教育在线的质量工程平台的工作台,在“我的项目”栏找到对应的项目,点击“管理”,进入项目管理页,按以下要求上传结题材料:
1) “结题验收”栏:上传验收登记表和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2) “项目成果”栏:如有项目成果可填到此栏目。
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3年5月5日前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其中纸质版材料交至广州新港校区办公楼308。
四、其他安排
各单位需落实本部门项目联系人,并通知、督促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完成建设和验收工作。各单位联系人信息请填写《附件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成果奖培育项目联系人信息表》,于4月14日前报至广州校区行政办公楼308麦老师。
联系人:麦老师
联系电话:669899
附件1: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待验收项目汇总表
附件2: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验收登记表
附件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成果奖培育项目联系人信息表
附件4:质量工程平台验收操作指引
教务部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