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落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高教学质量,现启动2023级课程标准制(修)订工作,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要求
1.严格遵照《2023级课程标准制(修)订原则性意见》(附件1)执行。
2.重点体现课程思政元素、数字技术、创新创业教育、1+X课证融通特色的内容。
3.课程标准需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模版(附件2)的格式进行制(修)订,要求内容完整规范。
4.课程名称、学时和学分应与定稿后的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一致。
5.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本部门所开课程的课程标准制(修)订、审核和专家论证工作。
二、提交材料要求
1、课程标准应按照专业分类,每个专业一个文件夹(如有两种以上培养模式应按培养模式分为不同的文件夹),提交文件清单如下:
(1)每门课程标准的独立word文档,命名为:《xxx》课程标准,样例:《顶岗实习》课程标准。文件格式见附件2;
(2)按专业汇编的word文档,命名为: xxx专业(xxx培养模式)课程标准汇编,如:软件技术专业(“三二分段”中高衔接)课程标准汇编,需自动生成目录,文件格式见附件4;
(3)教研室研讨及审核意见表、课程标准专家论证意见表和课程标准数量统计表(附件3)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3、上述材料的纸质版以开课部门为单位,2023年8月29日前将课程标准定稿交至广州校区行政办公楼308,电子版课标发至教务部冯老师校内邮箱。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以上工作安排,认真做好课程标准修订工作,按时完成课程标准制(修)订工作。
附件:
1、2023级课程标准制(修)订原则性意见(含教研室研讨及审核意见表、课程标准专家论证意见表模板)
2、课程标准模板
3、课程标准数量统计表
4、xxx专业(xxx培养模式)课程标准汇编模板
教务部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