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附件1)、《2023年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建设指南》)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5)等文件要求,符合《建设指南》要求的资源库可参加本次申报。原则上国家级、省级资源库项目应按《建设指南》要求注册申报。从2024年起,未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管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申报的资源库不得申报省级资源库。我校现组织推进建设全国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每个专业教学资源库主持单位不超过3家,且应围绕1个核心专业开展建设,服务专业不超过5个。
2、主持单位已有数量充足、质量可靠的资源沉淀,且具备持续更新能力(每年更新比例不低于10%)。资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文本类和图形/图像类资源数量占比不超过30%,原创资源占比不低于70%),满足教育教学需求。
3、主持单位已有相关技术平台,进行资源库资源的上传、存储、传播、运维和更新,且不低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基本要求。
4、专业教学资源库运行时间不少于1学年,主持或参与学校的相关专业师生的应用覆盖面不低于80%,满意度不低于90%,应用服务有成效。
5、项目团队在相应专业领域有专业、有建树。团队分工明确、制度健全。
二、提交材料及要求
1、提交申报材料:
(1)《2023年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任务书》(附件3,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
(2)《2023年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申报汇总表》(附件4,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
2、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17:00前,将申报材料发送到张志轩校内邮箱2010117004@gdip.edu.cn。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
2.2023年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指南
3.2023年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任务书
4.2023年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申报项目汇总表
5.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6.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监测指标
教务部
202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