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了加强实验实训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调动全校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实验实训室的各项改革工作的开展,结合日常实训室检查,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优秀实验管理员”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评人员是直接从事实验实训管理工作的在岗实验员或者从事实验实训管理工作的实训管理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在我校从事实验实训室管理工作二年以上,且在工作中无有效投诉或违规现象;
(三)严格执行实验实训室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规范、积极、主动、有条不紊,能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四)积极参加教务部组织的有关学习和培训,善于总结管理经验;
(五)谦虚谨慎,严以律己,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服务意识强,工作态度好,在师生中享有较高的评价;
(六)全年无旷工、迟到、早退现象。
二、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采用本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和教务部考核相结合的评选方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2023年12月28日前,符合评选条件的实验管理人员填写《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实验员推荐表》(见附件)交至所在单位。各单位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其工作表现及业绩等进行综合考评,填写推荐意见,按本单位实验管理员20%的比例(不足1人的按1人计)择优推荐候选人报教务部。
(二)2023年12月30日前,教务部将组织人员对申请人的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定,确定优秀实验管理员的人选。
三、评选比例与奖励方式
优秀名额为全校实验员的20%;学校授予“优秀实验员”称号。
教务部联系人:
广州校区:李晶,66767
南海校区:田俊杰
电子邮箱: jwsx@gdqy.edu.cn
附件: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实验管理员推荐表
教务部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