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教研室考核的通知

2023-12-20 16:18:17 

学校各教研室:

根据《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粤轻院教〔2022〕6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教研室工作考核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专业教研室、基础教研室、教研室主任(副主任)。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填写时间范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一)专业教研室

1. 落实教师基本工作教学量

2. 落实教师的专业实践工作

3. 落实教师教学能力比赛的组织工作

4. 落实学生技能比赛的组织工作

5. 落实教学资源和教材建设工作

6. 落实教育教学研究及改革工作

7. 落实产教科联合工作任务

8. 落实教学质量研究与改进工作

9. 落实专业(课程)建设与赋能工作

(二)基础教研室

1. 落实教师基本工作教学量

2. 落实教师的专业实践工作

3. 落实教师教学能力比赛的组织工作

4. 落实学生相关比赛的组织工作

5. 落实教学资源和教材建设工作

6. 落实教育教学研究及改革工作

7. 落实教学质量研究与改进工作

8. 落实课程建设与赋能工作

三、考核流程

(一)教研室

1.教研室主任根据考核内容、工作要求和具体完成,填写教研室考核表,并提供得分佐证;

2.主管学院(部门)审核教研室考核材料,给予教研室评分,并通过学院(部门)党政联席会议,进行不少于3天的院内(部门)公示;

3.人力资源部、教务部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教研室考核材料,并给予教研室评分。

(二)教研室主任(副主任)

1.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根据教研室考核结果、个人业绩贡献情况,填写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考核表,并提供得分佐证材料;

2.主管学院(部门)审核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考核材料,给予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评分,并通过学院(部门)党政联席会议,进行不少于3天的院内(部门)公示;

3.人力资源部、教务部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考核材料,并给予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评分。

四、考核结果

(一)教研室

教务部根据教研室考核得分进行排序和年度等级评定,教研室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包括:

1.优秀等级的教研室占比为10%;

2.良好等级的教研室占比为20%;

3.教研室考核得分为60分以下的教研室为不合格等级;

4.运行过程中,若教研室多次出现“教学异常”情况或教学事故,根据教务部组织相关部门讨论意见,可将该教研室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等级。

(二)教研室主任(副主任)

教务部根据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考核得分进行排序和年度等级评定,教研室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包括:

1.优秀等级和良好等级的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在良好等级及以上的教研室中产生;

2.优秀等级的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占全校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的比例低于10%;

3.良好等级的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占全校教研室主任(副主任)的比例低于20%;

4.教研室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且“个人业绩对教研室得分的贡献”该项得分低于12分的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评定为不合格等级。

五、提交材料

1.考核表(盖章版);

2.学院(部门)党政联席会议纪要(盖章版);

3.院内(部门)公示材料(盖章版);

4.佐证目录(佐证材料所在单位保存,备查)。

请各学院(部门)在1月5号前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盖章版报送至贺增莉校内邮箱2021100007@gdip.edu.cn,纸质盖章版交至办公楼308办公室。


附件:

1. 教研室、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考核表

2.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3.    教研室考核名单


                                    教务部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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