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人才培养方案是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才培养总体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规范性文件,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和开展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为扎实推动学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和专业赋能,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要求和最高标准。现启动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请各二级学院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相关工作,把好质量关,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以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1号)、《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原则性意见》、国家专业简介等文件为制(修)订依据。
2.为确保人才培养方案的严肃性和延续性,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应与2023级保持基本一致。各专业围绕“新工科”“新文科”、专业群建设等要求,进一步完善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并针对2023级仍存在的一些细节问题展开本次修订工作,优化后的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应符合专业(群)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和专业(群)服务面向,培养目标上能够反映学生毕业后3年左右在职业和专业领域的总体水平。
3.各专业(群)应做好行业企业调研、毕业生跟踪调研和在校生学情调研,分析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明确本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群)所需的知识、能力、素质,形成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
4.各二级学院,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后,提交学校教务部,统一进行审查、校稿、修正。再组织由行业企业专家,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和学生(毕业生)代表组成的专业建设委员会对修订内容进行论证。
5.已列入2024年招生计划的专业(含分类培养模式试点专业),必须选用2024级专用模版制(修)定培养方案,切勿用错模版。所有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必须依据教育部公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二、提交材料要求
各二级学院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经审定、检查无误的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稿发至教务部麦丽妮老师校内邮箱;纸质版交至广州新港校区办公楼308室存档。
工作联系人:麦老师(669899)
(本通知附件材料不挂网,将以邮件形式单独发送至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的校内邮箱)
附件:1.《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原则性意见》;
2.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人员对应表总(学院版);
3.2024级人才培养方案专用模版;
4.专业简介。
教务部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