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双高”建设工作要求,按照统筹规划、产教融合、资源共享、注重效益、持续建设的原则,建设一批资源共享,集实训、教学、科研与技术服务、技能鉴定、产教融合于一体的多功能高水平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特开展2024年校级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和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项目
2024年校级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包括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和虚拟仿真实训基地。以往已认定校级校内实训基地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二、认定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根据《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校级校内实践教学基地认定评审指标》(附件1),组织推荐基地,撰写自评报告(附件2),并提供相关支撑和佐证材料,自评报告应包括认定评审指标包含的所有内容。
(二)推荐材料清单及要求:1.自评报告(附件2,每个基地1个,word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2.推荐汇总表(附件3,word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3.支撑和佐证材料(电子版)。
(三)报送材料时间:相关纸质版材料于2024年6月5日前报送至教务部,电子版材料于2024年6月5日前发至邮箱(2023020007@gdip.edu.cn)。
三、认定方式
校级校内实践教学基地采用按标准评审认定的形式,教务部将按照《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校级校内实践教学基地认定评审指标》,经组织专家评审,认定校级校内实践教学基地。
四、联系人
联系人:罗老师
邮箱:2023020007@gdip.edu.cn
办公地址:广州新港校区办公楼307
附件:
1.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校级校内实践教学基地认定评审指标
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校级校内实践教学基地自评报告
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校级校内实践教学基地推荐汇总表
教务部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