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4-12-24 15:45:33 

各二级学院(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落实相关工作部署,切实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的工作部署和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要求,不断提升实验室管理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把安全摆在各项相关工作的首位,把实验室安全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请各二级学院(部门)1230日前对各类实验实训室和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自纠,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防范于未然。

二、对于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的跟踪整改,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加强跟踪、一盯到底、整改到位。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三、学校将对全校实验实训室进行安全检查,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将挂网通报。对敷衍了事、工作不力,以及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行为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进行问责和通报。

四、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标准汇编等制度的学习,巩固实验室安全工作成果。切实盯紧安全薄弱环节,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安全,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附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教务部

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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