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程负责人:
为全面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省高职院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粤教职函〔2025〕2号)、《项目管理要求》等文件要求,现就2024年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开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开题
我校2024年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共立项9门(见附件1)。根据省厅要求,请各项目负责人在不低于原申报书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完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建设计划并编制任务书(见附件2)。教务部根据相关要求已给出模版供各位参考(见附件3)。
建设计划和任务书经省教育厅备案后,将作为项目实施、绩效考核、检查验收的依据。调整后的项目预期成果、承诺建设资金不得低于原申报书。
二、项目建设时间
2024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
三、项目管理
1.已经备案的建设计划和任务书不得随意调整或变更。如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由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同意,并填写《广东省高职院校课程思政示范计划信息变更申请表》、重新提交建设计划和任务书,报省教育厅备案。仅可调整一次,最迟应在项目到期半年前调整。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负责人不得调整,由项目负责人独立开展建设;如项目负责人无法承担项目建设,应终止项目建设,填写《广东省高职院校课程思政示范计划信息变更申请表》,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开题材料时间节点
序号 | 时间 | 事项 |
1 | 2025.1.16—2025.2.15 | 修改建设计划、撰写任务书 |
2 | 2025.2.16 | 提交建设计划、任务书(初稿) |
3 | 2025.2.17—2.21 | 制作、提交开题现场汇报PPT |
4 | 2025.2.22 | 专家论证会 |
5 | 2025.2.23—2025.2.27 | 返修建设计划、任务书 |
6 | 2025.2.27 | 提交建设计划、任务书(终稿) |
7 | 2025.2.28 | 提交材料至省厅 |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省高职院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2.任务书
3.参考模板
教务部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