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

2025-01-16 11:17:36 

各课程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省高职院校课程思政示范计划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45号)、《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管理工作要求》,2023年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期满,为提前做好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要求

1.以建设计划和任务书为依据,填写验收登记表,并准备佐证材料;

2.专家组将以建设计划和任务书为依据,以项目建设情况和建设成效为基础,开展验收工作。验收重点考察建设目标实现和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项目管理情况和经费落实、资金使用情况等。

二、验收结论

1.验收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不予通过。验收专家评分(满分:100分)低于75分,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或不通过;

2.校内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或不通过的,省级验收结论直接采用校内验收结论;

3.通过验收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将认定为“广东省高职院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三、注意事项

1.验收材料时间段填写:2023年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建设时间为202311日至20241231日。所有填写的建设内容、成果均需在此时间段内;

2.资金填写: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应根据任务书达到100%。根据《省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管理工作要求》,承诺建设资金不到位或项目验收要点完成率低于90%的,验收结论为不通过;

3.项目验收要点填写:验收要点达成情况应根据任务书达到100%。根据《省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管理工作要求》,项目验收要点完成率达到90%,但低于95%的,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

4.佐证材料:无佐证材料或佐证材料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情况的,验收结论视具体情况为暂缓通过或不通过;

5.项目成员:项目组成员与项目建设无关或未实际参与项目建设,验收结论视具体情况为暂缓通过或不通过;

6.学术不端:有关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验收结论为不通过;违反验收文件其他要求,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或不通过。

7.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的项目,仅可再延期一年,继续开展项目研究,到期后须再次接受验收;如仍不能通过验收或不参加验收的,验收结论为不通过。

四、材料提交时间

请于2025217日将验收登记表、佐证材料(含目录)电子版交至邮箱2021100007@gdip.edu.cn,纸质版打印1份交至办公楼308

五、其他

请各课程负责人对标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各项观测指标等(见附件3),持续建设、打磨课程,为申报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做准备。


附件:

1.验收登记表

2.验收名单

3.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相关文件






教务部

                                               202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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