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高职院校课程思政示范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5-06-23 14:31:18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高职院校课程思政示范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现开展2025年度省高职院校课程思政示范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3年立项建设的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见附件7)。

二、验收内容

以项目建设计划和申报书为依据,以项目建设情况和建设成效为基础,重点考察目标实现和任务完成情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项目管理情况和经费落实、使用情况等。

各项目负责人结合项目申报书、建设计划和任务书,对照《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网上验收指标》(附件1《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审核要点》(附件2填写验收登记表,并做好必要的佐证材料。

三、验收方式

(一)校内验收

学校按照项目申报、立项、管理、验收等有关文件要求,组织专家开展校内验收工作。

(二)省级验收

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根据《验收指标》《审核要点》开展验收和审核。

四、验收结论

(一)验收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予通过。

(二)校内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或不予通过的,省级验收结论直接采用校内验收结论。

(三)承诺建设资金不到位或项目验收要点完成率低于90%或不参加验收的,验收结论为不予通过;项目验收要点完成率达到90%,但低于95%的,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项目过程管理缺位、省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存在问题、不按要求验收、不按规定程序组织验收、无佐证材料或佐证材料不能证明项目建设情况的,验收结论视具体情况为暂缓通过或不予通过;项目组成员与项目建设无关或未实际参与项目建设,验收结论视具体情况为暂缓通过或不予通过;有关材料弄虚作假或存在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验收结论为不予通过;违反验收文件其他要求,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或不予通过

(四)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的项目,仅可再延期一年,继续开展项目研究,到期后须再次接受验收;如仍不能通过验收或不参加验收的,验收结论为不予通过。

五、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节点



1



提交验收材料初稿



2025.7.15



2



搭建验收网站



2025.7.16



3



专家评审



2025.7.20



4



校内公示



2025.7.21-2025.7.25



5



材料修改



2025.7.21-2025.7.30



6



完善验收网站内容



2025.7.20-2025.7.30



7



提交终稿



2025.7.30



8



上交省厅



2025.7.31



六、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书、任务书、建设计划(开题提交版本)

2.广东省高职院校课程思政示范计划验收登记表(附件4,示范课程用,以项目名称+项目验收登记表命名)

3.验收汇总表(附件6

4.必要的佐证材料(以项目名称+佐证材料命名)


附件:

1.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网上验收指标

2.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审核要点

3.省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审核要点

4.广东省高职院校课程思政示范计划验收登记表

5.广东省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

6.验收汇总表

7.验收名单


教务部

202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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