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双千计划促就业微专业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毕函〔2025〕6号)》等文件要求,为落实高校微专业动态管理要求,合理控制微专业立项总量,及时调整不适应市场需求或学生满意度低的微专业,现启动学校第二批微专业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各学院要科学论证新设微专业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申报的微专业须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有良好就业前景,优先开设急需紧缺型、应用技能型微专业(详见附件1),发挥学院专业优势,校内校外协同,鼓励组建跨学院、跨专业微专业教学团队,加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
(二)各学院要精准调研人才需求、科学制定建设方案和培养方案、合理设计课程标准、灵活开展教学实施;
(三)每个微专业招收2026届毕业生原则上低于招生数的30%,否则不予申报。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新设微专业:
1.《高校“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备案表》(附件2);
2.人才培养方案(附件3);
3.课程标准(附件4);
4.部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论证意见、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
(二)已设微专业:
1.需提交《“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情况表》(附件5,表格内容需结合微专业建设实际(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及综合评估结果填写);
2.人才培养方案(附件3);
3.课程标准(附件4);
4.招生及开课佐证;
5.部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论证意见、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
(三)9月23日下午下班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一式1份,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部31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曾老师校内邮箱(2017016049@gdip.edu.cn)。
三、其它事项
相关二级学院应鼓励各专业初次去向落实率低于50%、去向落实情况处于学校后三分之一(附件6)等就业质量不高、社会需求减少的专业点的毕业生,鼓励学生报读微专业。
附件:
1.“双千计划”急需紧缺微专业产业领域和建设方向(“双千计划”促就业微专业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前期已单独发放)
2.高校“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备案表
3.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4.微专业课程标准模版
5.“双千”计划微专业设置情况表
6.专业本年度初次去向落实率排名表(单独发放)
教务部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