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组织2026年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原则
(一)试点专业和招生计划
1.试点专业应为2025年已经教育部备案同意招生的3年学制专业并承诺在教育部专业设置平台申请2026年招生;
2.2026年省高职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全部按照新增试点专业进行申报;
3.学校总体申请试点规模为300人,现代学徒制招生计划计入学校2026年度招生总计划,每个载体申请的试点规模不得超过150人;
4.为确保试点质量,原则上只开展“先招生后招工”的试点方式;
5.鼓励支持在“制造业当家”“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乡村振兴等领域相关专业开展试点。其中每个财经商贸大类专业每个试点规模不得高于50人,每个其他专业试点规模不得高于100人;
(二)招生对象
试点招生对象为符合广东省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文件要求,参加2026年普通高考报名并确认报名资格的人员。
(三)试点方式
先招生后招工。该方式面向通过高职自主招生以外考试招生方式已被高职院校录取入学的高职学生,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开展。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内,自愿报名,企业考核通过后,录用为企业员工。在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内,新生与企业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并与学校、企业共同签订现代学徒制培养三方协议,实现学生员工双重身份。
(四)人才培养
1.学校是试点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根据生源特点,制定和实施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强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2.试点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岗位培养、在岗成才“原则,采取校企协同在岗培养、校企工学交替等培养模式,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40%,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不得低于总学时的50%。具体培养模式由试点高职院校与合作企业协商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3.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学制统一为3年。
4.通过“先招生后招工”开展试点的试点班学生,如因特殊原因需转学、转专业,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国家、省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并应与企业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
5.试点班学生在2026年秋季入学,符合试点专业毕业条件和要求的毕业生可获得高职院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二、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需紧密结合区域产业发展需求,选择已有良好合作基础、管理规范的企业或载体合作开展试点。合作的单一企业或载体应与高职院校的申请试点专业已有前期合作基础,并提供相关佐证,如无,不得开展试点。
(二)行业协会、产业园区作为试点依托载体,须确保其统筹的所有合作企业均符合试点要求,如载体内有任一合作企业不符合试点要求,均视为未达到要求,不开展试点。每个载体统筹的企业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
三、材料提交
为把握工作进度,请于2025年11月7日前提交“试点申请汇总表”(附件1),其他材料于2025年11月14日前提交,纸质材料交至广州校区办公楼308,电子材料发至杨老师校内邮箱(2024050008@gdip.edu.cn)。
材料清单:
1.2026年省现代学徒制试点申请汇总表(附件1,分依托单一企业开展试点、依托载体开展试点两张表格,专业根据实际自行选择填写,纸质3份和word电子版)
2.2026年省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3份和word电子版)
3.校企共同制定的试点专业工作方案,含教学管理、考试评价、学生教育管理、招生与招工以及师资配备、保障措施等(合作企业盖章纸质3份和word电子版);
4.依托载体、合作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合作企业非培训机构的承诺证明(盖章pdf扫描件);
5.(1)校企合作协议(协议应包括本通知相关核心要求,并必须明确非合作企业在职员工考生应在录取前与合作企业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必须涵盖人才培养期,该工作请提前在智慧3.0平台中进行申请,纸质3份盖章pdf扫描件);
(2)学校、依托载体、所有合作企业三方协同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培养协议(仅依托行业协会、产业园区为载体开展试点的专业需要提供,协议应包括本通知相关核心要求,合作协议有效期必须涵盖人才培养期,签字盖章pdf扫描件);
6.各试点专业点人才培养方案(纸质3份和word电子版);
7.学生与合作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样本(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盖章扫描件)。
附件:
1.2026年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申请汇总表
2.2026年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申报书
3.广东省高职学校现代学徒制实施指南
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5.2026级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方案模版
6.现代学徒制用工合同样本参考模板
教务部
2025.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