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轻院录播管理规章制度

2021-05-06 15:47:10 

广东轻院录播管理规章制度

为保证教务处录播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维护设备仪器安全,特制订录播管理规章制度。

一、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规范

1. 自觉爱护设备仪器,教务处负责录播室内所有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录播教室内的设备,一般情况不得出借,且不得随便移动或拆卸,如有出现故障必还立即停机检修。若本中心无法维修,应及时送外维修、努力提高电教器材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保证我校录播工作的正常开展;

2. 录播室是精品开放课程、微课程、培训和教学课程等视频录制的专门场所,一般不得用于其他活动;

3. 非线性编辑系统属于专业设备,负责录制的人员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相关设备,不熟悉操作使用方法的人员不得使用;

4. 保管录播室钥匙和系统账户密码等,一般情况不允许借用他人;

5. 严格学校规定进行视频录制工作,对录制的视频材料进行分类归档;

6. 工作结束,要及时查看录播室,清理卫生,切断电源,关好门窗,防火防盗;

7. 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录播教室,注意防火、防盗和安全用电。

二、申请录制管理制度

(一)教师管理规定

1.预约录播须提前一周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教务处根据具体使用情况统一安排。申请方法:登录学校协同平台,选择“录播室使用及外出拍摄申请表”模板,填写申请部门、录制类型、录制地点、录制时间、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部门负责人审批通过后由电教管理人员审批。预约成功不可随便旷课;

2.广州校区710录播室和南海校区1311录播室为全自动录播室。因此原则上只面向有学生或者观众听课的课程录制模式。老师需认真阅读录播室使用须知,与中心人员及时交流,做好录制前的准备工作,并要求进场学生遵守录播室管理规定。每间录播室限坐50位学生

3.广州校区910为普通录播室。预约909录播室的教师,提前15分钟到达录播室,将相关课件和资料拷贝在录播室专用U盘上,通过U盘再拷贝入录播室电脑。为防止录播室电脑感染病毒,不允许教师自行携带私人U盘或其他外接设备进入录播室拷贝;

4.有学生及他人参与的课程录制优先选择全自动录播室,无学生参与的课程录制优先选择普通录播室

5.使用过程中不要将带有液体的物品放置多媒体讲台;

6.应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一旦有故障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及现象。

(二)学生管理规定

1.学生进入录播教室须衣着整洁,听从教室安排入座,自觉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上课时专心听讲,做好学习笔记,要爱护公共财物,不要触动,移动或拆卸录播教室设备,一经发现,教师和管理人员要给予批评。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2.录播室内请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严禁吸烟、进食,严禁随地吐痰,不得乱丢纸屑杂物,保持录播室内整齐清洁。录制过程中不可随意走动、说话。

三、室外拍摄管理制度

(一)电教人员管理规定

1.外出拍摄前要做好仪器检查准备,熟练操作摄像机等仪器设备;

2.提前到达拍摄场调试设备。

(二)教师管理规定

1.教务处根据具体使用情况统一安排。申请方法:登录学校协同平台,选择“录播室使用及外出拍摄申请表”模板,填写申请部门、录制类型、录制地点、录制时间、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部门负责人审批通过后由中心管理人员审批。外出录制要注明录制地点;

2.离开广州校区拍摄的交通工具及工作人员的旅差费用由预约部门负责。

四、本制度从202111日起开始执行。

教务处

二〇二一年一月一日

版权所有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务部 联系电话:020-61230806 邮编:51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