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无人机等航空器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学校无人机设备的管理,防范无人机等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滋事肇祸,维护公共安全,保证相关拍摄设备使用的有效性与安全性,维护设备管理工作的秩序,营造良好、稳定的使用环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根据民航局发布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广东省公安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等规定通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使用管理
(一)定义
民用无人机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自备飞行控制系统,并从事非军事、警察和海关飞行任务的航空器,不包括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航拍又称空中摄影或航空摄影。我校目前航拍基本上是通过无人机来进行拍摄。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 250克以上(含 250 克),学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采购的,且资产登记在册的无人机设备。
(三)飞行管理
1.驾驶人证件要求
无人机驾驶人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
(1)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China)--《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合格证》。
(2)中国航空运动协会(ASFC)--《遥控航空模型飞行员执照》。
2.使用人员配置
为保证安全飞行,航拍过程需有以下不同分工人员:
(1)无人机系统驾驶员,是对无人机的运行负有必不可少职责并在飞行期间适时操纵无人机的人,有证件要求。
(2)无人机观测员,是指定的训练有素的人员,通过目视观测无人机,协助无人机驾驶员安全实施飞行,通常由使用部门管理,无证件要求。
(3)现场指挥安全员,是指定的训练有素的人员,对现场进行合理疏散,协助无人机驾驶员安全实施飞行,通常由使用部门管理,无证件要求。
3.飞行管理
(1)为保障安全,在学校同一场活动中,只能出动两台(含)以下的无人机进行航拍录制。(特殊情况另行申请)
(2)未经过审批的无人机等航空器设备不得带入活动现场,不得擅自起飞,如果在活动现场查获,除了没收机器以外,还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3)准备要求:无人机飞行前应该经过充分准备,包括设备检查、电池电量、内存卡存储情况、GPS检查、应急情况预演等工作。
(4)环境要求:无人机飞行必须远离交通线路、人口密集区、高压线、高大建筑及重要设施。严禁在光线不好、照明条件不佳的情况下操作无人机。五级及以上大风、大雾、雨雪、严重雾霾(影响视线)等恶劣天气,禁止使用无人机。
(5)飞行高度要求:无人机在驾驶员或观测员与无人机保持直接目视视觉接触的范围内运行,且该范围为目视视距内半径不大于 500 米,人、机相对高度不大于 120 米。
(6)严禁无人机用于非工作用途。
4.严禁在以下区域的上空飞行无人机
(1)机场净空保护区(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各20公里范围)以及民航航路、航线,高速和普通铁路、公路以及水上等交通工具运行沿线、区域。
(2)党政机关、军事管制区、通信、供水、供电、能源供给、危化物品贮存、大型物资储备、监管场所等重点敏感单位、部位及其设施。
(3)大型活动场所、公民聚居区、车站、码头、港口、广场、公园、景点、商圈、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
(4)政府及其部门临时公告需管制的区域。因现场勘察、施工作业、航空拍摄等工作需要,确需在上述区域飞行无人机航空器的,须按规定提前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
5.特殊情况
下列情况下,无人机系统驾驶员自行负责,无须证照管理:
(1)在室内运行的无人机。
(2)在人烟稀少、空旷的非人口稠密区进行试验的无人机。
二、设备的入册、借出、归还管理
(一)入册
根据学校的安排,无人机等航拍器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保管,各单位按要求办理资产移交及调拨手续。移交设备时,各部门将无人机实名登记情况告知现教中心工作人员,现教中心工作人员对资产已移交过来的设备进行登记入册,实名登记规则参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附件一)。
(二)借出手续
借用设备部门登录学校OA协同平台,选择“精细类设备(航拍、单反等)借用申请表”模板,填写申请部门、借用设备、经手人、使用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通过,借用部门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领取无人机设备,签“设备借出/归还登记表”。
(其中:宣传部主要对活动是否需要使用无人机情况进行审批;保卫处主要对活动场地是否支持使用无人机情况进行审批;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对活动借出设备数量进行控制。)
(三)归还手续
借用部门按照预定“精细类设备(航拍、单反等)借用申请表”中所预定归还时间前将设备归还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现教中心对设备进行检查,若无误无损,借用部门签“设备借出/归还登记表”。
(四)设备故障
1. 若无人机系统驾驶员失误(直接撞建筑物、树木、未设置好返航高度 )造成无人机失联或坠毁的,操作人员、借用部门需承担相应的重新采购或维修无人机的费用。
2. 若不可抗力因素(天气突变下起暴雨、突起大风)造成无人机失联或坠毁的,借用部门需承担相应的重新采购或维修无人机的费用。
三、素材归档
借出部门使用借出设备拍摄的所有电子素材须拷贝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归档。
四、本管理规定从2017年11月24日起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所有。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7年11月24日